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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创建时间:  2023/03/27  陈奕雯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学校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的要求,成立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等见学院发文。

2.按专业成立至少由5名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全面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内容和复试结果。

三、复试分数线

详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四、招生名额(根据复试情况可能会有微调)

马克思主义理论:拟招33人(不含推免);

政治经济学:拟招7人;

哲学:拟招15人(不含推免);

士兵专项:拟招1人。

五、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

1. 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试通知》(附件1),网址: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6263.htm。

一志愿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可通过“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网址:https://gmis.shu.edu.cn/PHP/ZS/,登录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29 日15:00 之前。

2. 复试材料:(1)《2023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签字完整,签到时提交);(2)教务部门或所在单位档案部门提供的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六、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学院复试方法采用差额复试。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七、复试内容:

复试以面试为主,无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及外语水平。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面试为200分,英语面试为100分。

、复试安排

(一)复试签到

1. 签到材料:

请携带本人签字的《2023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等材料进行签到,并上交《2023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备注:请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附件3)并黏贴照片、填写姓名和报考专业。

2 签到时间及地点:

专业

签到时间

签到地点

政治经济学

3月30日(周四)

9:00-9:20

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2号楼502门口休息区

哲学

3月31日(周五)

8:00-8:50

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2号楼402室

马克思主义理论

4月2日(周日)

7:30-8:30;

第1组: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2号楼402室

第2组: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2号楼304室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考场地点

复试候场地点

政治经济学

3月30日(周四)

9:30-10:30

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2号楼502室

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2号楼502门口休息区

哲学

3月31日(周五)

9:00-17:30

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2号楼502室

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2号楼402室

马克思主义理论

4月2日(周日)

8:30--17:30

第1组: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2号楼502室

第1组: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2号楼402室

第2组: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2号楼304室

第2组: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2号楼208室

九、录取方法

1.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排序。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入学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调剂信息

本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有少量调剂名额,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十一、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按学校、学院要求做好准备,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独立诚信应考。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直播。在复试期间及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和传播复试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考生复试前需通过“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未参与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3.考生须认真阅读《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4)。

4.学院以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办法如与学校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2442 赵老师

邮箱:mksyjsedu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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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7日

附件:

1. 《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试通知》

2.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 《复试通知书》

4. 《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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