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创建时间:  2022/04/28  陈奕雯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招生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实施“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招办要求提交用以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我院组织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复试考核)。

二、复试组织管理

1.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2. 根据学校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成立申请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复试评委组等开展具体工作。

三、招生名额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拟招非定向生9人、思政博培专项计划定向生12人。

四、复试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查

1. 申请者须按照2022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因疫情影响,未能送达纸质版材料的考生,务必按照《附件1博士资格审查须知》,提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到学院邮箱,纸质材料后续补交。纸质材料如后续无法补齐或纸质材料与提交的电子版不一致而影响录取的,由申请人考生自行负责。

2.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考核。参加复试考生务必按学院要求时间提交《附件2 2022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至学院邮箱mksyjsedu@163.com。

五、综合考核形式、内容及规则

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复试考核将在五月初进行,以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使用腾讯会议为主平台,相关要求按照《2022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执行。

(一)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1.考生以双机位模式参与复试,需准备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均可,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拍摄,复试全程保持音频、视频开启。

2.考生应选择独立、不受干扰的面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3.考生全程正面免冠正对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禁止佩戴口罩、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保证双手和头肩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注意:博士综合复试考核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他人或公布;禁止他人替考和助考;禁止以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禁止使用虚拟背景或更换其他视频背景;禁止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若有违反,视为作弊,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以远程面试方式进行,无笔试,主要考核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研究和创新能力。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包括:英语( 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综合能力(200分)。

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六、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时间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非定向生:5月3日(8:00-18:00);5月4日(8:00-12:00)

定向生:5月5日(8:00-18:00)

七、考生网络测试

复试考核前将进行网络测试,具体时间将电话通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考生根据学院专人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八、录取方法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分定向与非定向不同类别,以一级学科为口径,按照考生复试考核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复试考核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1.专业基础;2.专业综合;3.外语考核;4.综合能力等排序顺序录取。

如招生计划内入围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等情况,可进行递补拟录取。递补录取的原则方法与上述正常录取相同。递补拟录取工作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前进行,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拟录取工作。

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成绩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培养考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附件3上海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

九、注意事项

1.申请考生按学校、学院要求做好各项准备,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保证复试考核过程诚信有效。

2.配合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正常。正式复试面试时,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立即主动与学院沟通。

3.考生复试前需配合学院学校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未参与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4.学院以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本办法如与学校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3037 13917388337 夏老师

邮箱:mksyjsedu@163.com

金沙检测线路js69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博士资格审查须知

附件2:2022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2022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须知


上一条:2022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候选人公示

下一条:2022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拟推荐名单公示

Baidu
sogou